T/ZZB 1116—2019
交流电动工具用电子模块

Electronic block for alternating electric tools


T/ZZB 1116—2019 发布历史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交流电动工具用电子模块(以下简称电子模块)的术语和定义、额定值、分类、型号与标志、基本要求、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不超过AC250 V、电流不大于30 A的交流电动工具或类似用途器具中进行调速、限速、软起动、恒功率、恒速等控制的电子模块;以及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电动工具开关时才能起到控制作用的与开关结合为一个整体或单独制成附件的电子模块。 注1:与提供完全断开或微断开的机械开关组合在一起的电子模块适用于本标准。 注2:仅提供电子断开的电子模块适用于本标准。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电子模块或特殊用途的电子模块也可参照本标准。

T/ZZB 1116—2019由中国团体标准 CN-TUANTI 发布于 2019-06-06,并于 2019-06-06 实施。

T/ZZB 1116—2019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9.120.40 开关。

T/ZZB 1116—2019



标准号
T/ZZB 1116—2019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实施日期
2019年06月06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56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20.40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交流电动工具用电子模块(以下简称电子模块)的术语和定义、额定值、分类、型号与标志、基本要求、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不超过AC250 V、电流不大于30 A的交流电动工具或类似用途器具中进行调速、限速、软起动、恒功率、恒速等控制的电子模块;以及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电动工具开关时才能起到控制作用的与开关结合为一个整体或单独制成附件的电子模块。 注1:与提供完全断开或微断开的机械开关组合在一起的电子模块适用于本标准。 注2:仅提供电子断开的电子模块适用于本标准。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电子模块或特殊用途的电子模块也可参照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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