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位布设(1)土壤点位布设初步调查采样点布设应以尽可能捕获污染为原则,布设在重点区域和其他区域内的关键疑似污染位置。土壤监测点位数量应满足:地块面积≤5000 m2 ,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5000 m 2 ,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 。 地下水样品一般不少于3个。(2)其他区域重点区域应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或系统布点法布设采样点。...
目前,场地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工作已完成前期准备,进入实施阶段。场地污染修复方案已通过专家三轮评审,正按方案要求在已具备条件的北扩区、外围区绿化带及炸坑周边区域布设监测点位,进行场地采样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场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及程度,进行风险评估,按专家组审定的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方案。 ...
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应对地下水水质、水位进行监测,监测点应主要布设在建设项目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周边现有地下水污染源以及对于确定边界条件有控制意义的地点。对于改、扩建项目,当现有监测点不能满足监测位置和监测深度要求时,应布设新的地下水现状监测井。并对地下水水质监测点的布设提出了具体的数量要求。...
按照“满足需求、突出重点、合理继承、科学布设”的原则,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在人口密集区、国家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区、大型能源矿业基地、国家重大工程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地区新建(修复)地下水监测点20135个,监控国土面积350万平方公里,监控区内平均孔网密度为5.75孔/千平方公里。...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