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煤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该符合相关用煤比重,设备出厂时附带用煤质量要求。 灰分大于25%的商品煤长距离运输销售的,责令停止销售,由质监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未停止销售的,取消煤炭经营资格。 ...
根据征求意见稿,商品煤利用企业应按照与设备设计用煤质量要求基本一致的原则采购和利用煤炭产品,并实现达标排放。用煤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该符合相关用煤比重,设备出厂时附带用煤质量要求。商品煤质量不符合标准,通过欺诈手段经营的,将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煤炭经营资格证。 ...
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制定并发布《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改善空气质量。 ...
所谓商品煤,是指作为商品出售的煤炭产品,不包括坑口自用煤及煤泥、矸石等副产品,企业自身远距离运输的自用煤,也在商品煤质量规定约束范围内。 《办法》规定,商品煤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褐煤灰分要不大于30%,其他煤种不大于40%;褐煤的硫分不大于1.5%,其他煤种不大于3.0%。对于汞、砷、磷、氯、氟等指标也提出明确要求。上述这些成分都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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