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计量差错退补气量核算方法的术语与定义、燃气计量差错的归类、差错值的核定、差错气量的核定和退补气量的核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与供气企业贸易结算的燃气计量装置(绝对工作压力低于0.4MPa的城市管道燃气)发生计量差错退补气量的核算。...
希望前几个案例可以给燃气企业提供一些解决思路。●燃气计量差错的退补气量核算方法●对于真实产生的计量错误等问题,燃气销售企业与消费者之间需要进行燃气量退补。上海市计量测试研究院牵头制定的《燃气计量差错的退补气量核算方法 》定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填补了这片空白,此标准规定了燃气计量差错退补气量核算方法的术语与定义、燃气计量差错的归类、差错值的核定、差错气量的核定和退补气量的核算方法。...
确需改动城市燃气设施的,应当征得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同意,并报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改动城市燃气设施所需费用由改动者负担;第二十五条:城市燃气用户的燃气计量装置发生故障或者因用户责任造成无法抄表不能准确计量时,按前三个月平均用气量收取燃气费。发现燃气计量装置失准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故障表。因用户责任造成燃气计量装置损坏的,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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