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项技术规范分别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是国内首个针对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的标准化文件,涵盖了走航监测工作实施前、中、后所需关注的各个方面。...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是国内首个以“现场监测”为主要关注点的技术标准,对近年来国家新发布的方法标准、认证认可行业标准中涉及采样和测试的要求做了部分归纳,明确了现场监测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测要求,对不具备现场监测条件的情形判定、非连续排放污染源颗粒物及气态污染物样品采集、低于检出限时结果表示及计算方式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
改标准的制定进一步推动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标准统一工作的进展,也为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提供了新标准,有助于长三角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图片来源:千图网)上周看点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两部门发文: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市场月报丨9月质谱中标盘点 市场整体趋势呈现稳定状态100亿资金支持!...
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内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现场监测的行为指南及质量保证与控制,示范区范围覆盖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长三角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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