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应当在委托合同履行完毕后,向市环保部门如实报送合同履行信息,包括委托方名称、服务内容、开展监测或运维服务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对于跨年度合同,应于每年年底前报送当年度合同履行信息。 第十二条 (保密义务) 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委托合同约定,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发布或以有偿服务方式对外提供在监测服务中掌握的监测数据和信息。 ...
该征求意见稿除提出到2015年,环境服务业产值占环保产业的比重达到30%以上,发展10至20个年产值在100亿以上的全国型综合性环境服务集团外,更大的亮点是正式仿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部分领域开展合同环境试点,并且鼓励环境服务类企业在境内外领域上市融资。 ...
今年5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式启动工业园区环保合同管理服务工作,截至目前目前已为32家工业园区和7家企业提供了环保合同管理服务,其中17家园区和7家企业已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剩余15家园区正在开展园区内重点企业环保问题排查工作。来源:四川经信...
刘志全表示,以下将是环境服务业下一步发展的重点: 推动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 在工业园区、城市,逐步提高社会化运营的比例; 逐步推进环境监测的社会化,鼓励企业个人推进环境服务的监测和检测; 鼓励发展系统解决方案的; 鼓励政府、企业环境服务外包,合同减排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的服务方式; 鼓励企业间以联盟形式推动综合服务; 进一步扩大环境友好型产品的范围,认证、政府采购,鼓励清洁技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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