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汽灯纱罩生产中的放射卫生防护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灯纱罩的生产,其产品销售、贮存、运输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等可参照执行。
GB 16366-1996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96-05-23,并于 1996-12-01 实施。
GB 16366-199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57 放射卫生防护,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280 辐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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