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中文航行警告文件应包括的内容、电文结构、要求及用词、用语和句型。 本标准适用于中文航行警告电文的起草、播发和使用。
GB 17577.1-199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98-11-18,并于 1999-09-01 实施,于 2010-09-01 废止。
GB 17577.1-199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M36 无线电通信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33.060 无线通信。
GB 17577.1-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文航行警告标准格式 于 2009-11-15 变更为 GB 17577-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行警告标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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