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容积为1.2L、4.7L、12L、23.5L、35.5L、118L可重复充装的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
GB 8334-1999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99-10-10,并于 2000-06-01 实施,于 2012-10-01 废止。
GB 8334-199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J76 气体分离与液化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