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涉及的是对公用低压系统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进行限制。 本标准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受试设备可能产生的电压变化限值。并给出了评定方法导则。 本标准适用于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并打算连接到相电压为220V~250V、频率为50Hz的公用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本标准试验为型式试验,具体的试验条件由附录A给出,试验电路如图1。 注:本标准的限值主要根据因供电电压的波动使230V/60W螺旋式灯丝的灯产生闪烁的主观严酷度确定的。对于 标称电压(相线-中线)低于220V和(或)频率为60Hz的供电系统,其限值和参考电路参数尚未考虑。
GB 17625.2-1999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1999-09-13,并于 2000-06-01 实施,于 2008-01-01 废止。
GB 17625.2-199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L06 电磁兼容,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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