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
包括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 ...
1.0.3 建筑防火应立足于自防自救,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和使用中应结合建筑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火技术和措施,确保建筑的消防安全。1.0.4 本规范是建筑高度小于 250m 的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与使用中的基本防火要求。当建筑防火中采用的设计方法、材料、构件、防火技术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同或有特殊要求时,应根据本规范第 2.1 节规定的目标和功能要求进行合规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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