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61779-5:2000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装置.指示体积分率达到100%时II组装置的性能要求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the detec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lammable gases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group II apparatus indicating a volume fraction up to 100% gas

2008-01

BS EN 61779-5:2000 发布历史

BS EN 61779-5:2000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0-09-15,并于 2000-09-15 实施,于 2010-11-01 废止。

BS EN 61779-5:2000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N55 其他物质成份分析仪器,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17.060 体积、质量、密度和粘度的测量,29.260.20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BS EN 61779-5:2000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17年 BS EN 60079-29-1:2016 爆炸性环境.第29-1部分:气体探测器.易燃气体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 2008年 BS EN 60079-29-1:2007 爆炸性环境.第29-1部分:气体探测器.易燃气体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 2000年 BS EN 61779-5:2000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装置.指示体积分率达到100%时II组装置的性能要求

 

IEC 61779 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检测和测量空气中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的 II 组(如第 1 部分中定义)便携式、可运输和固定设备的要求。 该装置或其部件可以安装或使用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而不是易受沼气影响的矿井(即I类)。 适用于本标准涵盖的设备的要求和测试方法在第 1 部分中规定。 2 本标准仅限于用于检测和测量空气中可燃气体或蒸气体积分数从 0% 到 100 的体积比的设备。 %。 注 1 – 本标准涵盖的设备通常旨在以大于 100%LEL 的体积比运行。 注 2:虽然本标准涵盖的类型的设备可能适合于检测多种可燃气体,但出于实际方便的目的,第 1 部分中指定了特定气体(例如甲烷或丙烷)作为测试气体的成分。 。 因此,当设备用于检测其他可燃气体时,应谨慎考虑本标准中规定的性能要求,因为某些参数(例如响应时间)将被修改。

BS EN 61779-5:2000

标准号
BS EN 61779-5:2000
发布
2000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替代标准
BS EN 60079-29-1:2007
BS EN 60079-29-1:2008
当前最新
BS EN 60079-29-1:2016
BS EN 60079-29-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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