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以钨丝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的室内外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用灯具(包括聚光和泛光投射)的要求。本标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条一起阅读。
GB 7000.15-2000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0-10-17,并于 2001-07-01 实施,于 2010-02-01 废止。
GB 7000.15-2000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K72 一般灯具。
GB 7000.15-2000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 于 2008-12-31 变更为 GB 7000.217-2008 灯具.第2-17部分:特殊要求.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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