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3167:2001
建筑物的热绝缘产品.工厂制泡沫玻璃产品.规范

Thermal insulation products for buildings - Factory made cellular glass (CG) products - Specification

2009-05

BS EN 13167:2001 发布历史

BS EN 13167:2001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1-07-15,并于 2001-08-15 实施,于 2009-05-31 废止。

BS EN 13167:2001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Q25 绝热、吸声、轻质与防火材料,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100.60 隔声和绝热材料。

BS EN 13167:2001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12年 BS EN 13167:2012+A1:2015 建筑用隔热产品. 工厂制泡沫玻璃 (CG) 产品. 规范
  • 2013年 BS EN 13167:2012 建筑用隔热产品. 工厂制泡沫玻璃 (CG) 产品. 规范
  • 0000年 BS EN 13167:2008
  • 2001年 BS EN 13167:2001 建筑物的热绝缘产品.工厂制泡沫玻璃产品.规范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用于建筑物隔热的工厂制造的带或不带饰面的泡沫玻璃产品的要求。 产品以板或板的形式制造。 该标准描述了产品特性,包括测试、合格评定、标记和标签的程序。 本标准涵盖的产品也用于预制保温系统和复合板;不包括包含这些产品的系统的性能。 本标准没有规定产品要达到的给定性能所需的水平,以证明其适合特定应用的目的。 给定应用所需的级别可在法规或非冲突标准中找到。 10℃时声明热阻低于0.50m·K/W或声明热导率大于0.065 W/(m·K)的产品不属于本标准范围。 本标准不涵盖用于建筑设备和工业装置绝缘的产品。 本标准不涵盖以下声学方面:直接空气传播的隔音和冲击噪声的传播。

标准号
BS EN 13167:2001
发布
2001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替代标准
BS EN 13167:2008
BS EN 13167:2009
当前最新
BS EN 13167:2012+A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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