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1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本部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暖脚器和电热脚垫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的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遍的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1: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和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一些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制定。 注102: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专门用于医疗监护的器具; —电热毯和电热垫(GB 4706. 8); —电热地毯; —孵化和饲养动物用的电加热器(GB 4706.47)。
GB 4706.80-2005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5-10-10,并于 2006-09-01 实施,于 2016-01-01 废止。
GB 4706.80-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Y63 家用电热器具,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61.060 鞋类。
* 在 GB 4706.80-2005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