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五金电器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海关商品编号的废五金电器的进口管理,包括五金电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或不合格品。 7204.4900.20 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7404.0000.10 以回收铜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7602.0000.10 以回收铝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GB 16487.10-2005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5-12-14,并于 2006-02-01 实施。
GB 16487.10-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70 有毒害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30.50 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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