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031-2005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5-09-28,并于 2006-04-01 实施。
GB 20031-2005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84 消防设备与器材,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220.20 防火。
GB 20031-2005 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GB 20031-2005 。
* 在 GB 20031-2005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包括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高背压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泡沫钩管、泡沫炮、泡沫枪、中倍数泡沫产生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消火栓、单向阀、控制阀门、过滤器、控制盘、控制柜、半固定式(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连接软管、泡沫消火栓箱、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等)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准则、包装、运输贮存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
据介绍,该项目设计的装置是目前国内可实现功能最多、自动化程度最高的实验用高倍泡沫发生及测试装置,主要应用用于对液化天然气泄漏引起的气体灾害减灾,同时可以对在油罐区、液化烃罐区、地下油库、汽车库、油轮、冷库等场所扑救失控性大火起到决定性作用。随着人们对高倍数泡沫灭火技术认识的不断深入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用的不断推广, 团队的装置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有着广阔的应用和发展前景。...
事故处理: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19对硝基苯酚注意事项:毒害品,对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致突变性。事故处理: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20吡啶注意事项:属低毒类,有强烈刺激性;能麻醉中枢神经系统。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易燃。事故处理: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雾状水。...
事故处理: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19对硝基苯酚注意事项:毒害品,对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致突变性。事故处理: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20吡啶注意事项:属低毒类,有强烈刺激性;能麻醉中枢神经系统。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易燃。事故处理: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雾状水。...
用水灭火无效苯甲醚属微毒类,易燃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对硝基苯酚毒害品,对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致突变性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吡啶属低毒类,有强烈刺激性;能麻醉中枢神经系统。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易燃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雾状水四氢呋喃吸入为微毒类,经口属低毒类。具有刺激和麻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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