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228-2006
燃气采暖热水炉

Gas-fired heating and hot water combi-boilere


CJ/T 228-2006 发布历史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采暖热水炉(以下简称器具)的分类及其参数、材料、结构和安全、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警示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热输入小于7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小于等于0.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大气式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的采暖热水两用的器具,也适用于单采暖器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器具: ----冷凝式和室外型器具: ----4Z、5Z、6Z、8Z型器具: ----在同一外壳内采暖和热水分别采用两套独立燃烧系统的器具,包括两者有共同烟道的器具。

CJ/T 228-2006由行业标准-城建 CN-CJ 发布于 2006-03-26,并于 2006-08-01 实施,于 2013-10-12 废止。

CJ/T 228-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Q82 供气器材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140.99 建筑物中的其他设施。

CJ/T 228-2006的历代版本如下:

CJ/T 228-2006



标准号
CJ/T 228-2006
发布日期
2006年03月26日
实施日期
2006年08月01日
废止日期
2013-10-12
中国标准分类号
Q82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99
发布单位
CN-CJ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采暖热水炉(以下简称器具)的分类及其参数、材料、结构和安全、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警示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热输入小于7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小于等于0.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大气式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的采暖热水两用的器具,也适用于单采暖器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器具: ----冷凝式和室外型器具: ----4Z、5Z、6Z、8Z型器具: ----在同一外壳内采暖和热水分别采用两套独立燃烧系统的器具,包括两者有共同烟道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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