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公安消防特勤队(站)装备的术语和定义、配备原则、配备要求和管理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的消防特勤队(站)、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以及普通消防站中抢险救援班的装备配备。其他承担消防特勤任务的企业消防站、民办消防站等装备配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GA 622-2006由行业标准-公共安全标准 CN-GA 发布于 2006-04-28,并于 2006-06-01 实施,于 2013-01-10 废止。
GA 622-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80 消防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220.10 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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