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后操纵式和手持式草坪修剪机和草坪修边机的机械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切割部件为非金属柔线或自由定心式非金属切割机,每个切割部件的切割能力(动能)不大于10J,由操作者站立操作,主要用于割草的后操纵式和手持式动力草坪修剪机和草坪修边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剪切式或具有钢性刀片的草坪修剪机或草坪修边机。 本部分也不适用于具有切割能力(动能)10J以上的非钢性切割装置的草坪修剪机。 本部分不包括直流电压超过42V或与主电源直接联接的电动草坪修剪机和草坪修边机的电气要求。
GB 10395.13-2006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6-03-29,并于 2006-11-01 实施。
GB 10395.13-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B90 农、林机械与设备综合,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65.060.70 园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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