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温度不高于350°C的蒸汽或温度不高于200°C的热水作为供热介质的钢外护管真空复合保温预制直埋管道的制造、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
CECS 206-2006由行业标准-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 CN-CECS 发布于 2006-09-05,并于 2006-11-01 实施。
CECS 206-2006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46 供热、采暖工程,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140.10 中央供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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