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两轮或三轮轻便摩托车工况法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两轮和三轮轻便摩托车第Ⅲ阶段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整车整备质量不大于400kg、发动机排量不大于5Oml、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装有点燃式发动机的两轮或三轮轻便摩托车。
GB 18176-2007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7-04-03,并于 2008-07-01 实施。
GB 18176-200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64 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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