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411-2007
水泥木屑板

Cement-bonded particle-board reinforced with fibrous wood particles


JC/T 411-2007 发布历史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木屑板的术语、定义、规格、产品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包装、贮存、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木屑为主要填料,木丝或木刨花为加筋材料,加入水和外加剂,平压成型、保压养护、调湿处理等,制成的建筑板材。

JC/T 411-2007由行业标准-建材 CN-JC 发布于 2007-09-22,并于 2008-04-01 实施。

JC/T 411-2007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Q15 墙体材料,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1.100.40 纤维增强水泥制品。

JC/T 411-2007 发布之时,引用了标准

JC/T 411-2007的历代版本如下:

JC/T 411-2007 水泥木屑板 由 JC/T 411-1991 变更而来。

JC/T 411-2007



标准号
JC/T 411-2007
发布日期
2007年09月22日
实施日期
2008年04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Q15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00.40
发布单位
CN-JC
引用标准
GB 100 GB 8624-2006
被代替标准
JC/T 411-199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木屑板的术语、定义、规格、产品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包装、贮存、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为胶凝材料,木屑为主要填料,木丝或木刨花为加筋材料,加入水和外加剂,平压成型、保压养护、调湿处理等,制成的建筑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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