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TR 61000-3-7:2008
电磁兼容性(EMC).第3-7部分:限值.变动载荷装置对MV、HV和EHV动力系统的连接用排放限值的评估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3-7: Limits - Assessment of emission limits for the connection of fluctuating load installations to MV, HV and EHV power systems


标准号
IEC TR 61000-3-7:2008
发布
2008年
发布单位
国际电工委员会
当前最新
IEC TR 61000-3-7:2008
 
 
引用标准
IEC 60050-161
被代替标准
IEC 77A/576/DTR:2007 IEC/TR3 61000-3-7:1996
适用范围
IEC 61000 的这一部分提供了原则指导,可用作确定波动装置与中压、高压和超高压公共电力系统连接要求的基础(其他 IEC 文件中涵盖了低压装置)。就本报告而言,波动装置是指产生电压闪变和/或快速电压变化的装置(可以是负载或发电机)。主要目标是为系统运营商或所有者提供工程实践指导,以促进为所有互联客户提供足够的服务质量。在解决安装问题时,本文件无意取代排放限制的设备标准。本报告讨论了系统吸收干扰能力的分配。它没有解决如何减轻干扰,也没有解决如何增加系统的容量。由于本报告中概述的指南必然基于某些简化假设,因此无法保证这种方法始终为所有闪烁情况提供最佳解决方案。当全部或部分应用给定的评估程序时,就工程而言,应灵活地使用推荐的方法和工程判断。系统运营商或所有者负责指定波动装置与系统的连接要求。变动安装应理解为客户的完整安装(即包括变动部分和非变动部分)。与电压波动相关的问题可分为两个基本类别: • 电压波动导致的光源闪烁效应; • 即使在正常工作电压容差范围内,电压的快速变化也被视为一种干扰现象。该报告为协调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闪烁发射提供了指导,以满足使用时的兼容性水平。该报告主要关注控制或限制闪烁,但其中包含一个条款来解决电压快速变化的限制。注:不同国家的各种电压等级之间的界限可能有所不同(参见 IEV 601-01-28)[16]。本报告使用以下术语来表示系统电压: − 低电压(LV)是指 Un ≤ 1 kV; − 中压(MV)指1 kV < Un ≤ 35 kV; − 高压(HV)是指35 kV < Un ≤ 230 kV; − 特高压 (EHV) 是指 230 kV < Un。在本报告中,系统的功能比其标称电压更重要。例如,用于配电的HV系统可以被给予位于MV和HV系统之间的“规划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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