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3229:2001+A2:2004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1-09-05,并于 2001-09-05 实施。
BS EN 13229:2001+A2:2004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Q83 供热器材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97.100.30 固体燃料加热器。
该欧洲标准规定了与设计、制造、构造、安全和性能(效率和排放)、说明和标记相关的要求,以及型式试验、住宅明火和固体燃料嵌入式器具的相关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表 1 类别 1b、1c、2b、2c、3a、3b 和 3c 所列的手持式器具。 器具的周围与建筑物融为一体,但独立式器具和嵌入式器具除外。 安装在壁炉凹槽或外壳中的电器。 !本标准还涵盖“Kachelöfen”和“Putzöfen”嵌入式器具,根据表 1 的 lc 类,标称热输出高达 15 kW。 ” 本标准不适用于带有风扇辅助助燃空气的器具。 这些器具提供热量进入它们安装的空间。 此外,在配备锅炉的情况下,它们还提供生活热水和/或中央供暖。 它们可以燃烧固体矿物燃料、泥炭煤块、天然或人造木原木,或者是多种燃料开放式壁炉组件,例如制造商提供的用于安装到现有耐热、隔热火箱中的具有相关火线的底部格栅。 表 1 - 器具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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