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61000-2-12:2003
电磁兼容性(EMC).环境.公共中压供电系统中低频传导干扰及信号的兼容性等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Environment - Compatibility levels for low-frequency conducted disturbances and signalling in public medium-voltage power supply systems


标准号
BS EN 61000-2-12:2003
发布
2003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当前最新
BS EN 61000-2-12:2003
 
 
被代替标准
92/20257 DC-1992
适用范围
IEC 61000 的这一部分涉及 0 kHz 至 9 kHz 频率范围内的传导骚扰,特别针对电源信号系统可扩展至 148.5 kHz。 它给出了标称电压为 1 kV 至 35 kV 且标称频率为 50 Hz 或 60 Hz 的公共中压交流配电系统的兼容性级别(请参阅 IEC 60038)。 针对公共中压供电系统中可能出现的电磁骚扰类型规定了兼容性级别,以指导: a) 对公共供电系统中的骚扰发射设定的限制(包括 3.1 中定义的规划级别)。 5); b) 产品委员会和其他机构为暴露于公共供电系统中存在的传导干扰的设备设定的抗扰度限值。 考虑的干扰现象有: · 电压波动和闪变; · 50 阶及以下谐波; · 间谐波高达50次谐波; · 较高频率下的电压畸变(50次谐波以上); · 电压骤降和短时供电中断; · 电压不平衡; · 瞬态过电压; · 电源频率变化; · 直流元件; · 电源信号。 大多数这些现象在 IEC 61000-2-1 中都有描述。 如果尚无法建立兼容性级别,则会提供一些信息。 本标准涵盖的中压系统是公共配电系统,提供:a)设备直接或通过变压器连接的私人装置,或b)为公共低压配电系统供电的变电站。 本标准规定的兼容性等级适用于(a)情况下的公共耦合点和(b)情况下的变电站中压端子。 参见第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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