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压燃式发动机,以及装用以天然气(NG)或液化石油气(LPG)作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点燃式发动机的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的技术要求(包括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M、N、N和N类及总质量大于3 500kg的M类机动车装用的压燃式(含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及其汽车的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的型式核准。 若装备压燃式(含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N和M类车辆满足GB 18352.3-2005《轻型汽车 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的耐久性技术要求,可不执行本标准。
HJ 438-2008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2008-06-24,并于 2008-07-01 实施。
HJ 438-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T10 汽车发动机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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