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 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三、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1—2008) 四、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2—2008) 五、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3—2008) 六、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
考虑到制药工业废水可能存在某些药物成分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到水环境中,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在新发布的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都选择了急性毒性的废水毒性控制指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有毒有害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他说,新标准覆盖了制药的所有行业和门类,包括提取类制药、中药类制药、生物工程类制药、混装制剂类制药、发酵类制药、化学合成类制药6类。...
但将其废水在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净化处理至《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或《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限值时,必须采用高成本的强化的物化预处理和后续深度处理措施才能实现。其处理过程所需的设施投资并不很高,但增加的运行费用往往要高于前阶段处理的数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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