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3501-2:2003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3-12-17,并于 2003-12-17 实施,于 2008-01-31 废止。
BS EN 13501-2:200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16 工程防火。
本欧洲标准的这一部分规定了使用相关测试方法直接应用领域内的耐火和烟气泄漏测试数据对建筑产品和建筑构件进行分类的程序。 本欧洲标准的这一部分目前不能应用于幕墙的防火分级。 基于扩展应用的分类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然而,对于扩展应用,将使用本标准中指定的相同类别。 本标准涉及: a) 不具有防火分隔功能的承重元件 墙壁 地板 屋顶 梁 柱 阳台 人行道 楼梯 b) 具有防火分隔功能的承重元件,带或不带玻璃、服务和固定装置 墙壁 地板 屋顶 高架地板 c) 产品和系统用于保护工程天花板的元件或部分,没有独立的耐火涂层、覆层和屏风 d) 非承重元件或工程部分,有或没有玻璃、服务和固定装置 隔断 立面(幕墙)和外墙 天花板具有独立耐火性能的防火门和百叶窗及其关闭装置 防烟门 输送机系统及其关闭装置 穿透密封 线性接头密封 服务管道和竖井 烟囱 e) 具有防火能力的墙壁和天花板 f) 经过 prEN 测试的升降层门81-8 被排除在本标准之外。 经过 EN 1634-1 测试的电梯层门按照 7.5.5 进行分类。 针对这些元素准备的相关测试方法列于第2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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