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辐射防护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等法规标准的要求,营运单位建立了相应的辐射防护管理体系,配备了经过培训授权的辐射防护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辐射防护管理程序;辐射监测系统及主要的辐射防护设施设备调试完成,已投入使用或具备投运条件;反应堆厂房、安全厂房、燃料厂房、核辅助厂房、核废物厂房等辐射控制区核清洁完成,具备建立辐射控制区的条件。 ...
这套体系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的文件,也就是总论;第二层级的文件是大纲和指南;第三层级的文件是现场操作层面的一些程序、要求和细则,这层文件目前有355项现场监督执法程序,后续还将陆续发布审评程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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