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规范涵盖一般和特殊应用的水凝水泥。这是给出性能要求的规范。水泥的成分或其成分没有限制。 1.2 本规范根据一般用途、高早期强度、抗硫酸盐侵蚀和水化热的具体要求对水泥进行分类。对于与碱反应骨料的低反应性特性,提出了可选要求。 1.3 对于同时以 SI 和英寸-磅单位给出数值的特性,应将 SI 单位的数值视为标准。 SI 单位值应通过 SI 单位测量或使用 IEEE/ASTM SI 10 中给出的转换和舍入规则对其他单位测量值进行适当转换来获得。 1.4 本标准的文本引用了注释和脚注提供解释材料。这些注释和脚注(不包括表格和图中的注释和脚注)不是标准的要求。 1.5 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注释 18212;规范 C 150 是波特兰水泥的处方规范,规范 C 595 是混合水泥的规范水硬性水泥,其中可能提供的产品具有受限制的性质和比例,并且产品必须满足化学和物理性能的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