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规范涵盖适用于注塑和挤出的聚丙烯材料。聚合物由聚丙烯均聚物、聚丙烯共聚物和聚丙烯弹性体化合物组成,添加或不添加抗冲改性剂(乙丙橡胶、聚异丁烯橡胶和丁基橡胶等)、着色剂、稳定剂、润滑剂、填料或1.2 本规范允许使用可回收、重构和重新研磨的聚丙烯材料,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 1.2.1 本规范和其他 ISO 指南中与这些类型的增强材料相关的要求材料符合要求,并且 1.2.2 该材料未以任何方式进行修改以改变其对食品接触法规或类似要求的符合性。 1.3 所使用的回收、重组和再研磨材料的比例,以及其性质和数量本规范实际上无法涵盖任何污染物。回收、重组和再研磨材料的供应商和买方有责任确保合规性。 1.4 本分类系统中包含的特性是识别所涵盖的成分所需的特性。可能还需要其他要求来识别对专业应用重要的特定特征。这些可以通过使用章节中给出的后缀和分类系统 D 4000.1.5 中的后缀来指定。该分类系统和规范旨在提供一种方法来标注用于制造最终物品或零件的聚丙烯材料。它不适用于材料的选择。材料选择应由塑料领域的专业人士在仔细考虑零件的设计和性能要求、零件将暴露的环境、要采用的制造工艺、所涉及的成本以及固有的特性后进行。 1.6 SI 单位中规定的值应被视为标准。以下预防性警告仅适用于本规范的测试方法部分,第 1 节:本规范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本规范的用户有责任在使用前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实践并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注1本规范与 ISO 1873-1 和 ISO 1873-2 相似,但程度不同。该规范仅在标题上类似于 ISO 1873-1。内容明显不同。本规范与 ISO 1873-2 在方法或细节上有所不同;使用任一方法获得的数据在技术上是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