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993-1-9:2005
欧洲法规3:钢结构的设计.第1-9部分:疲劳度.合并勘误表2005年12月和2009年4月[代替:CEN EN 1993-1-1]

Eurocode 3: Design of steel structures - Part 1-9: Fati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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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EN 1993-1-9:2005
发布
2005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当前最新
EN 1993-1-9:2005
 
 
适用范围
(1) EN 1993-1-9 给出了承受疲劳载荷的构件、连接件和接头的疲劳强度评估方法。 (2) 这些方法源自大型样本的疲劳测试,其中包括材料生产和执行中的几何和结构缺陷的影响(例如,焊接产生的公差和残余应力的影响)。 注 1:公差见 EN 1090。 执行标准的选择可以在国家附录中给出,直到 EN 1090 发布为止。 注 2:国家附录可以提供有关制造过程中检验要求的补充信息。 (3) 本规则适用于执行符合 EN 1090 的结构。 注:在适当的情况下,详细类别表中标明了补充要求。 (4) 除详细类别表中另有说明外,本部分给出的评定方法适用于所有牌号的结构钢、不锈钢和无保护耐候钢。 本部分仅适用于符合 EN 1993-韧性要求的材料。 1-10。 (5)除RN法以外的疲劳评估方法,如缺口应变法或断裂力学法等,不属于本部分内容。 (6) 除应力消除以外的提高疲劳强度的后加工处理不属于本部分内容。 (7) 本部分给出的疲劳强度适用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运行且具有足够的腐蚀防护和定期维护的结构。 海水腐蚀的影响不包括在内。 高温(>150℃)造成的微观结构损坏不属于承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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