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加工、处理、操作、贮存的核临界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加工、处理、操作、贮存的核临界安全行政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受控条件下组装易裂变材料(例如受控条件下的次临界和临界实验)的核临界安全行政管理。
GB 15146.1-200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8-09-19,并于 2009-08-01 实施。
GB 15146.1-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F09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7.120.30 裂变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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