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的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包括脱硫(硫化氢)、溶剂回收、空气净化和防护等领域使用的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7701.1-2008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8-11-20,并于 2009-05-01 实施。
GB/T 7701.1-2008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D24 炼焦、化工、建材用煤,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75.160.10 固体燃料。
GB/T 7701.1-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由 GB/T 7701.6-1997 防护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变更而来。
GB/T 7701.1-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由 GB/T 7701.5-1997 净化空气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变更而来。
GB/T 7701.1-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由 GB/T 7701.2-1997 回收溶剂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变更而来。
6.3.3.1.2当采用水蒸气再生时,煤质颗粒活性炭的性能应满足GB/T7701.2的要求,且丁烷工作容量(测试方法参见GB/T 20449)应不小于8.5g/dl,BET比表面积应不小于1200m2/g。采用非煤质颗粒活性炭作吸附剂时可参照执行。6.3.3.1.3当采用热气流吹扫方式再生时,煤质颗粒活性炭的性能应满足GB/T 7701.5的要求,采用非煤质活性炭作吸附剂时可参照执行。...
当对煤质颗粒活性炭再生时,相关性能应满足《煤质颗粒活性炭——净化水用煤质颗料活性炭》(GB/T 7701.2—2008)的要求,其中,降压解吸再生的水蒸气的温度应低于140℃ ;热气流吹扫再生的热气流温度应低于120℃。(b)蜂窝活性炭采用蜂窝活性炭时,其碘值不宜低于650 mg/g,气体流速宜低于1.20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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