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474-2002
生活饮用水中二氧化氯限量卫生要求


DB13/ 474-2002 发布历史

本标准由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衡水市卫生防疫站、故城县卫生防疫站、衡水欣科化。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利焱、张水顺、高洪起、忠艳静、李广欣、王怀志。 本标准规定了经二氧化氯消毒的生活饮用水中下氧化氯的最大投加量和最低残留量的水质卫生要 求,并提出了二氧化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二氧化氯消毒的城乡集中式和分散式供给的生活饮用水。

DB13/ 474-2002由河北省标准 CN-DB13 发布于 2002-3-25,并于 2002-3-25 实施。

DB13/ 474-2002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51 环境卫生。

DB13/ 474-2002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02年03月25日 DB13/ 474-2002 生活饮用水中二氧化氯限量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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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DB13/ 474-2002
发布日期
2002年03月25日
实施日期
2002年03月25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C51
发布单位
CN-DB13
适用范围
本标准由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衡水市卫生防疫站、故城县卫生防疫站、衡水欣科化。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利焱、张水顺、高洪起、忠艳静、李广欣、王怀志。 本标准规定了经二氧化氯消毒的生活饮用水中下氧化氯的最大投加量和最低残留量的水质卫生要 求,并提出了二氧化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二氧化氯消毒的城乡集中式和分散式供给的生活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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