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343的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及类似器具、电玩具以及电动工具的电磁抗扰度。对接至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50V,对其他器具,则不超过480V。 本部分也适用于非家庭使用但有抗扰度要求的器具,如商店、轻工业场所和农场的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同时也适用于GB/T 4343.1产品范围内的器具。此外还适用于: 家用和酒吧餐馆用的微波炉; 射频能量加热的烹调用平铁架和烹调炉,(单个或多个区域)感应式烹调器具; 辐射范围从紫外线到红外线(包括可见光)的个人护理设备。 本部分不适用于: 照明用设备; 重工业用器具; 固定安装在建筑物上的电气装置部件(如保险丝、断路器、电缆和开关); 频繁产生特殊电磁环境场所使用的器具,这样的场所指产生强电磁场(例如广播发射站附近),或电网产生大脉冲的地方(例如发电站); 无线电接收机、电视机、音频设备、视频设备及除玩具以外的电子音乐装置; 医疗电气装置; 个人计算机和除玩具以外的类似器具; 无线电发射机; 专门设计用于车辆的器具; 婴儿监护系统。
GB 4343.2-2009由国家质检总局 CN-GB 发布于 2009-05-05,并于 2010-04-01 实施。
GB 4343.2-200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K64 电动工具,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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