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皮肤癌诊断原则、诊断、放射性皮肤癌分期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照射所致皮肤癌的放射性工作人员,非职业性照射后发生的皮肤癌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诊断和治疗。
GBZ 219-2009由卫生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CN-GB-GBZ 发布于 2009-07-13,并于 2010-02-01 实施。
GBZ 219-200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60 职业病诊断标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在 GBZ 219-2009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