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55103-2:2009
电磁兼容性.专业用音频,视频,音/视频和娱乐表演灯光控制器产品系列标准.第2部分:抗干扰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Product family standard for audio, video, audio-visual and entertainment lighting control apparatus for professional use. Immunity

2017-11

标准号
BS EN 55103-2:2009
发布
2009年
发布单位
英国标准学会
替代标准
BS EN 55035:2017
BS EN 55103-2:2009(2012)
当前最新
BS EN 55035:2017
BS EN 55103-2:2009(2012)
 
 
引用标准
EN 55020:2007 EN 61000-3-2:2006 EN 61000-4-11:2004 EN 61000-4-2/A1:1998 EN 61000-4-2/A2:2001 EN 61000-4-2:1995 EN 61000-4-3/A1:2008 EN 61000-4-3:2006 EN 61000-4-4:2004 EN 61000-4-5:2006 EN 61000-4-6:2007 EN 61000-6-2:2005 HD 483.1 S2-1989
被代替标准
BS EN 55103-2:1997
适用范围
本欧洲标准的 EMC 抗扰度要求适用于 3.6 中定义的专业音频、视频、视听和娱乐照明控制设备,旨在用于第 4 条所述的环境。 这包括 3.5 中定义的数字设备和子组件,请参见 7.4 。 涵盖了 0 Hz 至 400 GHz 频率范围内的干扰,但并未在整个该范围内建立要求。 注 1:在附件 C 中,包含了有关波长范围 0.7 μm 至 1.6 μm 的红外辐射的信息。 本标准的目的是定义范围内定义的设备的抗扰度测试要求、测试信号、性能标准和测试方法,涉及对连续和瞬态传导和辐射电磁干扰(包括静电放电)的电磁抗扰度。 这些测试要求代表了基本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不考虑源设备或受害设备的故障情况。 3.4、3.5 和 3.6 中定义的设备可以使用任何电源进行操作。 注 2:电源可能包括,例如:公共低压电源;具有类似特征的私人用品;专门为该设备提供的直流电源;设备内部的电池;备用发电机。 某些标准可能不适用于私人低压电源。 注 3:如果打算在附近使用手持式发射器,则可能必须采用额外的缓解措施来进一步提高电磁抗扰度,使其超出规定的限制。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 – 消费类设备, – 专门为安全系统设计的设备, – 为无线电通信目的而设计的辐射电磁能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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