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03-2009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2009-10-20,并于 2009-12-01 实施。
HJ 503-200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16 水环境有毒害物质分析方法,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HJ 503-2009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由 GB/T 7490-19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变更而来。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宜用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003mg/L,测定下限为0.001mg/L,测定上限为0.04mg/L.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宜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测定,检出限为0.01mg/L,测定下限为0.04mg/L,测定上限为2.50mg/L。 对于质量浓度高于标准测定上限的样品,可适当稀释后进行测定。
在《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中定义了挥发酚为:“随水蒸汽蒸馏出并能和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的挥发性酚类化合物”。挥发酚的毒性和环境危害挥发酚对人体危害较大,是水环境优先监测的污染物。酚类为原生质毒,属高毒物质。酚类主要来自炼油、煤气洗涤、炼焦、造纸、合成氨、木材防腐和化工等行业产生的废水。...
在《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中定义了挥发酚为:“随水蒸汽蒸馏出并能和4-氨基安替比林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的挥发性酚类化合物”。挥发酚的毒性和环境危害挥发酚对人体危害较大,是水环境优先监测的污染物。酚类为原生质毒,属高毒物质。酚类主要来自炼油、煤气洗涤、炼焦、造纸、合成氨、木材防腐和化工等行业产生的废水。...
当前环保部已经出台的针对挥发酚的测定国标,即《HJ825-201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前处理 在一些用户使用仪器测定挥发酚与手工法同时进行对比时,发现有的样品数据差别比较大。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前处理方式不一样。目前市面上的仪器多采用膜蒸馏法,风冷的方式进行冷凝。而传统的手工法则采用高温加热,冷却循环水的方式收集馏出液。...
酚类物质主要测定方法目前国内测定水中挥发酚的方法主要采用《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该方法对待测样品需蒸馏预处理,对于含量低的样品还需萃取比色,操作繁琐,样品分析周期较长,通常分析一批样品需耗时1.5 h左右,当存在大量的待测样品时,要及时得到数据有较大难度,同时实验人员连续工作易产生疲劳,影响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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