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其他行业可参照执行。
AQ 3035-2010由行业标准-安全生产 CN-AQ 发布于 2010-09-06,并于 2011-05-01 实施。
AQ 3035-2010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C66 安全控制技术,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320 报警和警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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