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水土保持单项工程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初步设计应根据建设任务、规模对本标准的条文内容进行取舍和补充。利用外资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应根据需要对有关内容和深度做适当调整。
SL 449-2009由行业标准-水利 CN-SL 发布于 2009-05-21,并于 2009-08-21 实施。
SL 449-2009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B11 土壤、水土保持,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80 土质、土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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