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D6185-11由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US-ASTM 发布于 2011。
ASTM D6185-11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E36 润滑脂。
润滑脂的相容性对于润滑脂润滑设备的用户来说非常重要。众所周知,两种润滑脂的混合可以产生明显劣于其任何一种组成材料的物质。可能会发生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不相容的油脂混合物通常会软化,有时甚至会过度软化。有时,它会变硬。在极端情况下,增稠剂和液体润滑剂会完全分离。出血可能非常严重,以至于混合的润滑脂会从运行的轴承中流出。可能会发生过度的脱水收缩,形成与润滑脂分离的液体润滑剂池。滴点可以降低到在升高的工作温度下润滑脂或分离的油从轴承中流出的程度。此类事件可能导致灾难性的润滑故障。由于发生这种情况,设备制造商建议在安装不同的润滑脂之前彻底清除设备上的润滑脂。油脂润滑设备的维修建议经常会注明警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混合油脂。尽管有这样的警告,油脂混合还是会发生,有时是无法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了解两种润滑脂的混合是否会导致润滑不足并造成灾难性后果将很有用。设备用户通常没有资源来评估润滑脂的兼容性,必须依赖其供应商。混合润滑脂是一种非常不谨慎的做法。尽管有相反的警告,润滑脂和设备制造商都认识到这种做法将会发生。因此,用户和供应商都需要了解相关润滑脂的相容特性。有两种方法可以评估润滑脂混合物的相容性。一是确定此类混合物是否满足与组成成分相同的规格要求。本实践并未涉及这种方法。相反,这种做法采用了一种独立于规范的方法;它描述了使用特定测试方法在相对基础上评估兼容性。使用三种测试方法,因为较少的测试方法不够明确。例如,在一项研究中,使用 100 000 次冲程工作针入度进行评估,62% 的混合物被判定为相容。在一项涵盖更广泛的润滑脂类型的高温储存稳定性研究中,只有三分之一的混合物是相容的。这些研究使用不同的标准来判断兼容性。无法通过预先了解润滑脂成分来确定地预测兼容性。一般来说,具有相同或相似增稠剂类型的润滑脂是相容的。不常见的是,即使是同一类型的润滑脂,虽然在混合时通常是相容的,但由于不相容的添加剂处理而可能不相容。因此,兼容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两种成分的润滑脂按特定比例混合。 50:50 的混合物模拟了当一种润滑脂(润滑脂 A)安装在包含先前安装的不同润滑脂(润滑脂 B)的轴承中时可能遇到的比例,并且不尝试用润滑脂 A 冲洗润滑脂 B。 10:90 和 90:10 的比例旨在模拟尝试用润滑脂 A 冲洗润滑脂 B 时可能出现的比例。注释 18212;一些公司评估 25:75 和 75:25 比例的混合物,而不是 10:90和 90:10 比例的混合物。但是,本实践规定的后两个比率被认为更能代表 5.3 中描述的冲洗实践。不相容性最常通过评估 50:50 混合物来发现。然而,在某些情况下,50:50 的混合物是相容的,而更稀释的比例是不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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