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17-2011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Guidelines for drafting on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report


HJ 617-2011 发布历史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环境报告书的框架结构、标志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

HJ 617-2011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2011-06-24,并于 2011-10-01 实施。

HJ 617-2011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00 标准化、质量管理。

HJ 617-2011的历代版本如下:

  • 2011年06月24日 HJ 617-2011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HJ 617-2011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于 2013-01-01 变更为 GMKOREA EDS-M-4407-2013 。

HJ 617-2011



标准号
HJ 617-2011
发布日期
2011年06月24日
实施日期
2011年10月01日
废止日期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0
发布单位
CN-HJ
代替标准
GMKOREA EDS-M-4407-2013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环境报告书的框架结构、标志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

HJ 617-2011 中可能用到的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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