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环境报告书的框架结构、标志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
HJ 617-2011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2011-06-24,并于 2011-10-01 实施。
HJ 617-2011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Z00 标准化、质量管理。
HJ 617-2011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于 2013-01-01 变更为 GMKOREA EDS-M-4407-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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