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国际标准规定了用于铸件的非合金和低合金灰口铸铁的性能,这些铸件是在砂型或具有类似热性能的铸型中制造的。
本国际标准通过 a) 单独铸造样品的抗拉强度,或者如果制造商和买方同意,则通过铸件样品或从铸件切割的样品的抗拉强度来规定灰口铸铁的特性(见表 1), b) 如果制造商和买方同意,则在铸件(见表 2)或铸造旋钮上测量材料的硬度。
如果制造商和买方同意,可以指定选项 a) 的拉伸强度和选项 b) 的硬度的组合。
当规定抗拉强度和硬度的组合时,建议查阅附录B中的信息。
本国际标准不适用于用于管道和管件以及连铸产品的灰口铸铁。
本国际标准按抗拉强度规定了灰铸铁的八个等级(见表1),按布氏硬度规定了灰铸铁的六个等级(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