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引用IEC 60079-29-1:2007/ISH1:2009 的标准
09 原:GB50493—2009 3.0.10: 便携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探测器的配备,应根据生产装置的场地条件、工业介质的易燃易爆特性及毒性和操作人员的数量等综合确定。 现:GBT 50493-2019 3.0.7 进入爆炸性气体环境和(或)有毒气体环境的现场工作人员,应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探测器。...
用词说明对本规范条文中要求执行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采用"可".条文说明1 总则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
1、移动式气体报警器是否有具体的产品标准?答:政府统一的产品标准见GB 1235890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同时,各供应商都有自己产品的性能要求说明。2、对于多组分的混合有毒或可燃气体,是否需要分别每个组分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或者若以一种为主是否可以只设置一个检测主要气体的?答:对于多组分的混合有毒或可燃气体,标准3.0.1已经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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