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于2011年12月30日在宪报刊登《2011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以更新《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424章)中两套玩具及部分适用于八类儿童产品的安全标准。 该八类儿童产品包括婴儿学行车、家用双格床、家用儿童安全栏栅、家用婴儿床、家用儿童高脚椅及多种用途高脚椅、儿童绘画颜料、家用儿童游戏围栏和儿童推车。 ...
据悉,在历经一个多月的公众评议期后,香港决定更新《玩具和儿童用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和2)通告》以符合玩具和儿童用品最新的国际要求,具体执行日期为2015年10月1日。此次安全标准更新对玩具企业出口会有一定影响。 本次新条例涉及了指定的玩具及婴儿奶嘴、家用双层床、家用儿童安全护栏、家用儿童小床、高脚椅、儿童画、游戏围栏和轮式儿童车等8类儿童产品。...
根据不同类型玩具,“特定危险的安全警示”包括:小零件警告语、危险弹射物警告语、气球警告语、水上玩具警告语、童床或游戏围栏上悬挂玩具警告语、仿制防护玩具警告语、带功能性锐边利尖玩具警告语、玩具火药帽警告语、玩具旱冰鞋滑板警告语和供成人组装玩具警告语等。 ...
.摇铃玩具要求 16 CFR Part 1510;5.奶嘴安全标准 16 CFR Part 1511;6.儿童服装,地毯燃烧性能,如16 CFR Part 1610;7.幼儿产品:童车,童床,围栏,背带,安全座椅,自行车头盔等产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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