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326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自镇流荧光灯的能效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及检验结果判定和不合格批的处置。本部分适用于进口到我国的额定电压220 V,频率50 Hz,标称功率为60 W及以下,采用螺口灯头或卡口灯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的自镇流荧光灯。本部分适用于出口到欧盟的额定电压100 V至250 V,标称功率为60 W及以下,采用螺口灯头或卡口灯头,在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的自镇流荧光灯。本部分适用于加贴能源之星标记的:--带有整体电子镇流器的中型螺纹灯头或者小型螺纹灯头的紧凑型荧光灯;--与电子镇流器一起测试和包装的环形灯和方形灯,这些灯带有中型螺纹灯头的电子镇流器,并且最大直径为9 in,最大边长为8 in;--带有半透明罩和整体电子镇流器的荧光灯管,其灯头为中型螺纹灯头或者小型螺纹灯头。灯罩可以是球形、子弹形、梨形,鱼雷型、蜡烛型或其他形状;--带有整体电子镇流器的紧凑型荧光灯,其灯头为中型螺纹灯头且带有一个敞开或者密闭的反射罩。
SN/T 3326.1-2012由行业标准-商品检验 CN-SN 发布于 2012-12-12,并于 2013-07-01 实施。
SN/T 3326.1-2012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K71 电光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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