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水源选择原则、再生水水质指标、系统组成、污水再生利用处理工艺和设施、再生处理设施的检测和控制、化验分析、辅助设施,以及安全设施等。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及以煤为原料制取燃料和化工产品的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等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
SH 3173-2013由行业标准-石油化工 CN-SH 发布于 2013-10-17,并于 2014-03-01 实施。
SH 3173-201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P71 石油工程,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60.30 污水。
* 在 SH 3173-2013 发布之后有更新,请注意新发布标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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