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市级统筹、区县实施的原则,采用新建、改造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规划建设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相匹配的“分类站点”及其终端设施,保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
开展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向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生活垃圾排放情况试点工作,推行计量收费。加强垃圾收费的使用监管,确保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中转和终端处理环节。垃圾收费收入不足以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中转和终端处理成本的,地方政府要予以补助,保证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自吉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以来,市城市管理局明确要求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实施单独收运和单独处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和单独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置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有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实现规范运输。加强装修垃圾、建筑渣土等各类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垃圾现象。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餐饮行业餐厨废弃物要统一收运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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